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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霸凌,不只是頑童鬧學堂

文/王麗娟臨床心理師 2015/04/01


中學校園霸凌是一個古老現象而非新鮮事,早在三百年前紅樓夢第九回(戀風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頑童鬧學堂)曾生動描述賈家義學中兩位遠房親戚男同學因生得「嫵媚風流」,被惡意取綽號「香憐」和「玉愛」。許多同學貪圖富家子弟薛蟠銀錢酒肉,任他橫行霸道,就連助教賈瑞也不敢管教,反倒助紂為虐討好他。這天賈寶玉帶新同學秦鐘前來上學,擾動班級中派系關係,因此造謠、挑釁、污蔑、性暗示等言語衝突迅速演變為肢體衝突,小小學堂裏硯台、墨水、書匣子、茶碗齊飛。曹雪芹不忘描述此霸凌現場的幾種旁觀者,有人趁機出拳助樂,有人膽小躲在一邊,有人爬到桌上拍手大笑鼓躁。最終,外頭的大僕人衝進學堂制止,寶玉的新朋友秦鐘掛彩,仗著正房長孫優勢,寶玉威脅攆走傷人的金榮,他只得磕頭了事。近幾年大陸宮廷劇後宮甄嬛傳成功塑造華妃一黨作為,她善於挑撥是非、操弄關係,華妃型同學遂成為描述關係霸凌的代名詞。


時空轉換到現代台灣,2014年12月,台南市永康區某國中吳姓同學家長,由三位市議員陪同召開記者會,指控孩子長期遭同學排擠,被取綽號「病毒」,十一月十二日遭同學丟擲石頭和樹枝,中午被迫吃廚餘。吳同學就診後診斷為腦傷、焦慮情緒及睡眠障礙,校長表示該次衝突為單一偶發事件,將重啟調查。台南市警局少年隊接獲報案,若家長堅持提告,將依法處理。在偏鄉台東縣,一名肢體障礙同學從七年級起遭同學以童軍繩套脖子當成狗,家長到校處理發現另一名長期遭排擠的女同學已轉學,還有一名女同學在社群網站留言將自殘。類似的,家長認為學方處理態度軟弱、漠視兒少權益,要求霸凌行為人轉學,否則將依法提告。一名17歲的俄國學生Sergey長期遭同學霸凌,經常在走廊上故意從背後推他,進入教室又惡意絆倒他,雖是重複發生的霸凌行為,這天不幸意外發生,他被絆倒時喉嚨撞到課桌邊緣,導致舌骨撞斷,校園監視器清楚拍下事故過程,同學紛亂湧向前查看,卻無人即時通報求救,最後Sergey窒息而死,陳屍教室內課桌旁,我們決不希望類似悲劇再度發生。


從民國95年起,校園霸凌引起社會大眾廣泛重視,究竟如何定義霸凌?根據教育部於民國101年7月26日臺參字第1010134591E號函頒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第三條第一款定義霸凌為「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、文字、圖畫、符號、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,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、排擠、欺負、騷擾或戲弄等行為,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,或難以抗拒,產生精神上、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,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。」第二款定義校園霸凌為「指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學生間,於校園內、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。」學術研究多採取挪威學者Olweus(1993)對霸凌的定義「一個學生長時間、重複地暴露在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欺負或騷擾行為中」,強調傷害意圖、重複發生、力量不均等三大要件。


霸凌的行為展現由紅樓夢當中嘲諷外表、加諸侮辱性綽號、擲硯台、打群架等,演變至今更加多樣與細緻化,例如要脅被霸凌人加入霸凌者行列、聯合附和者惡意忽略某人存在、老師尚未找到犯錯同學,霸凌者已審判和傳播謠言等等。在網路時代,尚衍生以憤怒文字塞滿他人信箱、禁止某人加入社群網路之社團、散佈網路謠言等。國內外關於霸凌的研究調查呈現許多值得深思的議題,分述如下。


為瞭解霸凌現況與嚴重度,盛行率調查是國內外學者首先投入的主題,各國調查霸凌盛行率落差極大,由挪威的2%到巴西的60%,許多國家的盛行率落在10-20%之間(鄭英耀等人,民99)。在國內,中山大學陳利銘團隊針對台灣13縣市、22所小學高年級學童共1,816位調查發現自陳霸凌者達13.7%、自陳被霸凌者14.5%、曾目睹霸凌行為者37.2%、兼為霸凌與受霸凌者佔5.4%。他對3,554名中學生的調查則為霸凌者佔10.9%、被霸凌者為10.7%、目睹霸凌達29.9%、兼為霸凌與被霸凌者佔5.5%。


由霸凌行為類型和知覺嚴重性分析,國外研究顯示教師認為肢體霸凌嚴重性最高,勝於言語霸凌、關係霸凌,教師傾向制止肢體霸凌而忽視關係霸凌(Ellis & Shute, 2007; Mishna, Scarcello, Pepler, & Wiener, 2005)。同樣的,在台灣的教師也認為肢體霸凌較嚴重,有較高機會採取行動處理肢體霸凌,然而台灣的中學生卻表示關係、網路霸凌嚴重性高於肢體及言語霸凌(Chen, Liu, & Cheng, 2012)。針對中部縣市19所公立國中、1,008名同學之研究也指出,傳統霸凌行為的加害者、受害者及旁觀者主要為男生,然而網路霸凌的情況相反,加害者、受害者及旁觀者主要為女生(許文宗,民99)。由兒福聯盟進行的網路調查發現傳統霸凌盛行率由10%降至7.1%,但網路霸凌愈發嚴重,18.1%的兒童青少年曾在網路上匿名批評與攻擊,有四成兒少曾對批評他人文章按過讚或留言回覆,37%的兒少在網路上看過攻擊、辱罵、圍剿發言。顯見網路匿名性使得兒少較不抑制從眾行為,旁觀與被動參與網路霸凌行為增加,女同學雖較少肢體霸凌行為,以網路為工具行關係霸凌卻較男性為多,此為當代教育現場面對的新課題。


Vreeman和Carroll (2007)兩位學者系統性的回顧校園霸凌介入方案,找出26篇研究論文比較,由於個案年齡橫跨小學至高中,介入方式由全校、班級、篩選高風險對象皆不同,有的方案著重霸凌者,有的則同時處理被霸凌者。介入取向亦有偏向講授、影片宣導為主,以及社交、行為技巧團體或社工、兄弟會團體。整體而言,要將各種入校服務方案統整分析並非易事,作者歸結在10個衛教宣導方案之中,計有4個方案實際降低霸凌行為。10個針對全校進行的服務中,7個學校霸凌行為發生率減少,研究總結許多校園介入方案對於霸凌問題有效。


雖然已訂定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、「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」、「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要點」、「防制校園霸凌安全學校諮詢輔導團實施計畫」、「各級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活動規劃」等規章辦法,但是在教育現場零體罰要求下,加上疏忽或警覺心不夠,導致霸凌事件惡化直到家長要脅告知媒體或找來民意代表,方才進行通報與會議流程,常見作法是校方高層調解霸凌者及其家長道歉、寫悔過書、記暗過,對於被霸凌同學,除加強照看避免再受霸凌,亦無積極作為,因此陳利銘(民102)建議第一線教師接受反霸凌專業訓練,提升處理霸凌事件的知能與輔導技術。


事實上,美國心理學會(2008)研究指出,使用懲罰、隔離、監控、零容忍措施,無法有效降低校園中的行為問題,也無益創造更加安全與信任的環境。新近對於霸凌行為的觀點,已跳脫殘忍加害者與軟弱受害者對立二元論,而是將之視為人際相處模式問題。任何學生採取排擠或暴力方式待人,必定有其對人際關係的缺乏不足,彌補以權力控制他人,製造恐懼、仇恨、傷害以滿足其想像的人際關係控制慾望。因此霸凌者需要心理治療建立健康的人際模式,而不是監控、處罰、記暗過。從這個觀點來看,霸凌者、被霸凌者及旁觀者都需要機會與同學修復關係,美國的研究(Warren & Williams, 2007)也支持使用修復式策略的學校,其霸凌事件顯著減少,同儕及師生關係亦有改善,整個學校使用處罰的機會也降低。


臨床工作經驗裏,許多受霸凌的兒童青少年尋求協助,家長描述孩子「不太會交朋友,在班上常被排擠,心情很低落,書都唸不下去了。」但是沒有人主訴「醫師啊,這個孩子在學校打人罵人樣樣來,他聯合大家欺負一個弱勢同學,我想他是不快樂,你能幫他嗎?」究竟父母親是否清楚孩子在校人際關係,以及是否將霸凌他人視為心理困擾,嘗試幫助孩子而非處罰?現實的情況在於,有些人永遠不會走進心智科診所,因此我們要走進校園找他們,本診所將提出進入中學校園執行之霸凌者治療團體、被霸凌者治療團體及實踐修復式正義方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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